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47
【资料图】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江
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2 月 8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 346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828.31 万元(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82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所涉及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16,731.27 万元,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2,399.99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571.68
募集资金净额 41,828.31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3,702.39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6,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减:置换前期募集项目投入 3,028.88
减: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622.4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6,622.48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
差异共计人民币 16,000.00 万元,为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6,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
金,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
监管要求》、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的情况。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监管情况
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
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及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
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披露
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
额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存款方式 余额(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通港闸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通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天山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如皋支行
合计 - - - 10,622.48
备注: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扣除相关手续
费后的净额。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由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18,283,057.17 元比发行预案中拟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低人民币 201,716,942.83 元,因此,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优化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
泰联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调整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变 电 设 备 外 绝缘 部 件数
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配 网 复 合 横 担数 字 化工
厂建设项目
合计 66,099.00 62,000.00 41,828.31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
资建设进度,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45 个月内完成”不变前提下,优化调整项目
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进度,项目整体预计达产时间为 2025 年 5 月;调整“配网
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48 个月
内完成”不变前提下,优化调整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进度,项目整体预计达
产时间为 2025 年 8 月;同时,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
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满足近期拟投建的项目,公司将“运营管理中
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单位:万元
原计划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
厂建设项目
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
项目
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
项目
合计 41,828.31 41,896.65
注:调整前后拟使用募集资金的差额为利息收入。
(三)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28.8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投入经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3048 号)。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年 8 月 17 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以本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 拟置换金额
序号 投资项目 次募集资金投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入金额
目金额
变 电设 备外 绝缘 部
项目
配 网复 合横 担数 字
化工厂建设项目
运 营管 理中 心建 设
项目
合计 41,828.31 3,028.88 3,028.88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
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
到期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累计收益为人民币 367.94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序 期限 金额(人民
签约方 现金管理项目
号 (天) 币万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十六次会议,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
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满足近期拟
投建的项目,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
建项目”。后续,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有序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继续实施运营管理
中心建设项目。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助于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
强有力保障,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
者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
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使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
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 1: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1,828.3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01.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996.59 16,731.2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55%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可使用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行性是
分变更(如 (1) (2) 诺投入金额的 (%) 状态日期 否发生
有) 差额 (4)= 重大变
(3)=(2)-(1) (2)/(1) 化
变电设备外绝
缘部件数字化 无 20,730.00 10,814.00 10,814.00 619.93 3,938.04 (6,875.9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 4) 月(注 6)
工厂建设项目
配网复合横担
数字化工厂建 无 26,461.00 17,761.31 17,761.31 666.33 2,681.44 (15,079.8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 4) 月(注 7)
设项目
运营管理
中心建设 6,356.00 871.75 871.75 128.27 871.75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 5)
运 营 管 理 中 心项目
建设项目 输变电设
备密封件 - 3,996.59 3,996.59 787.04 787.04 (3,209.55) 19.6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生产改扩
建项目
(注 5)
补充流动资金 无 8,453.00 8,453.00 8,453.00 - 8,453.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62,000.00 2,201.57 16,731.27 (25,165.38) - - - - -
(注 2) (注 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报告期内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不适用。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3,028.8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上述投入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
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
字(2021)第 3048 号)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 年度不存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在项目
整体建设周期“45 个月内完成”不变前提下,优化调整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进度,项目整体预计达产时间为 2025 年 5 月;调整“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
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48 个月内完成”不变前提下,优化调整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进度,项目整体预计达产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注 5: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
施情况,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满足近期拟投建的项目,公司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
注 6:“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整体项目预计达产时间为 2025 年 5 月,暂未实现收益。
注 7:“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整体项目预计达产时间 2025 年 8 月,暂未实现收益。
注 8: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金额为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不包含利息/收益等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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