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轮换机动车限行尾号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保障群众出行需求,统筹考虑全区交通运行情况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2023年7月3日至10月1日,我区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进行定期限行轮换,具体规则为:
(相关资料图)
星期一:尾号3和8限行;
星期二:尾号4和9限行;
星期三:尾号5和0限行;
星期四:尾号1和6限行;
星期五:尾号2和7限行。
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期间每日限行时间为7:00-19:00。
清苑区机动车限行的区域、类型、法律责任,依照《关于恢复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清气领办〔2023〕6号)执行。
此阶段的限行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以及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
保定市清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